一是嚴把困難職工幫扶關。嚴格規(guī)范幫扶程序,堅持實名制管理和困難優(yōu)先原則,每一個幫扶項目嚴格按照分配指標和項目績效執(zhí)行,幫扶慰問對象須經基層工會5個工作日公示、縣總工會電話或入戶核實、黨組會逐人審查確定,確保了精準識別困難職工并準確建檔立卡,嚴防利益輸送、優(yōu)親厚友現(xiàn)象發(fā)生,把有限的惠民資源用到最需要的困難職工身上。幫扶資金嚴格按要求打卡到人頭,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有效。
二是嚴把慰問幫扶物資采購關。制定了《幫扶物資集中采購管理暫行辦法》,明確了采購目錄、限額標準及采購方式。價值5000元以上的,由3人采購小組采用比質比價、貨比三家的方式確定供貨候選商家,并報黨組會議審定通過;預算金額5萬元以下的,由集中采購領導小組組織集中采購,采購方式包括邀請招標、競爭性談判、詢價采購等;5萬元以上的,均實行公開掛網(wǎng)招標,并通過現(xiàn)場開標、規(guī)范評標確定中標單位,并報黨組會通過后簽發(fā)中標通知、簽訂合同。紀檢組全程參與監(jiān)督,從源頭上杜絕暗箱操作,確保了采購行為規(guī)范,采購過程公開透明,采購結果質優(yōu)價廉。
三是嚴把勞模和先進評選關。嚴格按照“自下而上、民主評議、層層把關、擇優(yōu)篩選”原則,要求基層工會如實申報推薦對象先進事跡,不得拔高先進事跡,不得變通對象身份,嚴禁弄虛作假。嚴格按11個部門聯(lián)審意見確定被評選對象,杜絕領導點名、照顧關系等行為;評審部門嚴禁接受宴請、收受禮品等,嚴禁任何形式的賄賂。同時通過座談了解、民主測評、個別走訪等方式開展全方位考察,先進事跡在縣內主流媒體公示一周,廣泛接受監(jiān)督,確保評選過程公開透明。
四是嚴把基建與后勤管理關。機關食堂改造、房屋修繕、停車棚建設、門禁安裝等基礎設施建設維護,一律秉承“精簡、實用、節(jié)約”原則,納入機關“三重一大”決策運行管理,嚴格按程序組織采購。在機關后勤管理上,牢固樹立“過緊日子”思想,從機關食堂、公務用車、公共開支等細節(jié)入手,進一步健全完善了相關制度規(guī)定,嚴格審核每一筆支出,嚴防各類風險點,切實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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